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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政府公寓楼房地产转让公告

    2022-12-30 15:47 加入收藏

    项目名称

    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政府公寓楼房地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月13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序号

    标的

    结构

    用途

    证载建筑面积

    (㎡)

    房屋单价

    /㎡)

    挂牌价格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1

    1-101

    钢混

    住宅

    121.22

    5085.92

    616515

    180000

    2

    1-102

    钢混

    住宅

    118.05

    5034.02

    594266

    180000

    3

    1-201

    钢混

    住宅

    103.87

    5351.89

    555901

    160000

    4

    1-202

    钢混

    住宅

    154.84

    5298.37

    820400

    250000

    5

    1-301

    钢混

    住宅

    103.87

    5405.95

    561516

    160000

    6

    1-302

    钢混

    住宅

    154.84

    5351.89

    828687

    250000

    7

    1-401

    钢混

    住宅

    103.87

    5405.95

    561516

    160000

    8

    1-402

    钢混

    住宅

    154.84

    5351.89

    828687

    250000

    9

    1-501

    钢混

    住宅

    103.87

    5351.89

    555901

    160000

    10

    1-502

    钢混

    住宅

    154.84

    5298.37

    820400

    250000

    11

    1-601

    钢混

    住宅

    103.87

    5189.71

    539055

    150000

    12

    1-602

    钢混

    住宅

    154.84

    5137.81

    795539

    250000

    标的现状

    1.以上标的均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2.以上标的不涉及出租或设置抵押权、质押权等他项权利情况,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夏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政府公寓楼挂牌出售有关事项的批复  夏政发〔2022〕1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夏河县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转让标的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其它;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其它详见不动产登记证书。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

    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公告期: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3日17时。

    2.有受让意向者应于公告期内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后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办理受让申请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23年1月13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3.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房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法律责任。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受让方应自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手续。

    5.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权属变登记、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后的相关证明记载事项与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不改变交易结果和成交价格。

    6.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包含土地出让金,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其中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依据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转让标的移交前有关的水、电、暖、物业等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成交后办理水、电、暖、物业等户名变更及其他事项时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因政策、规划变更及其他因素引起的全部风险和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交易价格。

    9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10.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1..其他详见《受让申请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22-12-30 09:00:00  至  2023-1-13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截止时间2023-1-13 17:00:00,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扎经理18909410065   李经理18194103193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甘南州合作市甘南州文旅交建集团2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他

    网址:甘交所集团网站www.152sb.com

    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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